|


|
本帖最后由 matie1977 于 2011-7-28 18:40 编辑
3 K% x0 I0 i) ~' @+ _2 u& n% E6 u; L' j/ k- X# \
和蓝迪对战,双方协商以盟国不撤销不瞬移换取日军不修改剧本。但是在飞行队超编问题上,又产生分歧。双方都同意不超编,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飞行队规模不可能正好与编制相等,因此在超过编制多少算超编的问题上,双方产生分歧。
! X1 s# v3 O0 a+ p, U1、开战时日军有不少机队27编制有9架额外飞机,9架编制有3架额外飞机,如果以10%为标准,日军开战既已经超编,以30%为标准,此类情况应该属于加强,类似步兵中的加强营、加强排之类的概念,实际历史中以天朝为例,标准编制为三三制,加强营一般为四四制甚至五五制,可见30%的标准应该属于加强。; S% c3 W0 z, I0 G) o6 H% s
2、10%的标准不利于日军训练补充,27编制,30人就算超编,这个对日军补充前线机队造成无法操作的问题。比如一个中队专门用于训练,在大战即将开始前,将人员补充到前线机队,以应付即将开始的战斗。如何将一个27编制的训练中队,补充到几个27编制的前线中队,又同时保证前线中队不超过30人?不具备可操作性。如果改为30%编制,只需要将训练中队分成三个小队,分别补充到三个前线中队去即可,实际操作性大大提高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