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hyyy 于 2007-11-24 09:37 发表 " {" m8 z ?) j& _, `( p, k
另外我再次劝告63楼的,不要妄图在这里放风点火,别人不管,我会管,好端端的人物讨论帖绝不能这么毁掉............. $ M6 \9 M! n* ~6 C呵呵呵,看你那麽认真我也就再劝告一下你,放(是煽)风点火言过了,在某些观点上和你大相径庭到是事实。这帖我是很晚才进的,63楼的内容是看了你的历次回帖才有感而发的,阁下不觉得自己此前的帖子既有些激进又显得咄咄逼人吗?你有你的偶像和你对一些事物的看法,但这不等同是所有人的偶像和所有人对那些事物的看法(差点憋死)。不要党同伐异,做人还是要宽容些好。至于你所说的要管,那是你的事,我无权过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