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
   
|
50楼
发表于 2007-12-18 10:27
| 只看该作者
原帖由 zhengxuacmilan 于 2007-12-18 10:09 发表 4 M7 z) ?$ t7 H% e
我觉得也是,多争无异,应该是游戏双方谈好一个共同遵守的HR就可以了,免得以后又争吵 2 K( P5 y( j& A4 D1 ^+ F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栋楼里面争吵,请注意以上各楼的发言顺序,我不过是依次还击而已。
8 \+ ^/ j0 z5 t7 D- O可惜总有人喜欢看戏,仿佛事情越热闹越好,我真的非常遗憾。
, ~( z j; b# d6 {对我来说,这是一个名誉问题,而不单单是某些人眼中的热闹而已。 |
|